潘大可, 原名重祜,字绥清,1918年生,山东省乐陵县人,原渤海军区卫生部政委兼部党委书记。潘大可1931年就读于盐山中学初中九班,少年时期就参加反帝反封建运动,在盐山中学就读期间曾参加过砸盐店学潮运动,1935年就读于北平(现北京)高等师范期间,参加过著名的“一二·九”学生运动。1938年1月参加八路军,利用其家族在乐陵县名门望族的身份,先后从许多地主绅士家中“借”得看家护院的枪支,为筹建地方革命武装提供了难得的枪支弹药。1938年9月肖华率115师部分主力来到乐陵,当时冀鲁边区是全省回民最多的地区,在途经回民地区时肖华曾命令潘大可同志撰写了《告回民同胞书》,宣传了我党抗日政策,极大地鼓舞了当地少数民族抗日斗志,巩固了党的抗日统一战线。此后,潘大可同志曾在挺进纵队六支队任过宣传员、宣传队长、宣传干事。六支队编为十六团时,任宣传股长。
潘大可同志参加过粉碎铁壁合围、围歼日军狄村教导中队、徒骇河大战等数十次战斗。1939年7月11日,日军主力在冀鲁边区宁家寨,团团包围了国民党高树勋的军部,情况万分危急,高树勋连发数封电报求救,但是周边的国民党军队却见死不救,潘大可追随肖华将军50里急行军从日军背后发起攻击,将危难中的高树勋军长解救出来。当时潘大可亲眼所见,高树勋紧紧握住肖华司令员的双手说:“我高树勋若忘了肖司令的大恩大德那就是白读了半辈子诗书啊!”当时潘大可的表哥是高树勋的警卫连长,高树勋曾不止一次对部下说:“交朋友就要交共产党这样的朋友。”后来,潘大可奉周贯伍政委之命多次与高树勋部进行谈判,建立了冀鲁边区的国共统一战线。为表彰潘大可同志在抗日战争中的贡献,1955年全国人大党委会授予潘大可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。
1941年8月,在115师(相当于山东军区)教导第六旅(兼冀鲁边军区)十六团(先兼一军分区,后兼三军分区)一营任教导员。1942年,环境恶化,遵照中央“主力部队地方化”的指示精神,一营先改为新(新海县,今黄骅市)、盐(盐山县)、棣(无棣县)地区队,后改为商(商河县)、惠(惠民县)、阳(阳信县)、庆(庆云县)地区队,下辖县区武装,潘大可同志任政治委员兼总支书记,转战于新海、庆云、无棣、阳信、商河、惠民一带。1943年任军区独立团党总支书记,靖远县委书记,1944年任盐山县委书记,1945年任野战七师二十团政治处主任。
解放战争期间,潘大可担任渤海军区卫生部政委兼党委书记,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创建了解放区第一所医科大学——新华医学院,为我军培养了一大批医疗骨干。后来,新华医学院与齐鲁大学医学院合并成为建国后的山东医学院。国民党重点进攻时期,华野司令部及后方机关转移至渤海,渤海军区卫生部担任起繁重的救治任务,仅康复医院就有八所。
建国后潘大可同志看到新中国百废待兴,请缨从事教育工作。1957年由淄博市武装部政委自愿到淄博三中担任校长兼党支部书记,后任专职书记,参加过汉语大辞典的编篡工作,为新中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。1981年离休。
潘大可同志一生忧国忧民,爱党、爱国、爱人民,不计功名,无怨无悔,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主动要求减薪,作为一名解放战争初期的正师级干部,一直到1995年去世仍然享受着县职干部工资待遇,从未发过任何劳骚,从未向组织上索要过任何东西。他高风亮节,胸怀坦荡,深受工作单位广大干部群众的爱戴和尊重。在潘大可同志身上体现了冀鲁边区人民的淳朴、正直、大气、睿智的优良作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