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同文(1912-1941),盐山县曾庄村人,曾在盐山县初级中学附设高小三十班学习。他在校期间是一名积极进步的学生。1937年“七·七”事变后,在母亲的支持下,他自己出钱买了马匹、枪支参加抗日武装。不久,他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40年任津南支队一营教导员。次年,所部改编为八路军教导第六旅十一团一营。1941年8月上旬,王同文与营长杨柳新在十六团团长杨承德指挥下与新海县大队配合,率一营在齐庄、杨庄(今黄骅县)之间,伏击由盐山、新海而来扫荡的百余名日军和千余名伪军。经过10多小时激战,击毙日军40余人,伪军多人。新海县新军会次长西川丧命,伪县长焦定远被打伤,缴获步枪200余支,轻机枪2挺。王同文在战斗即将结束时,不幸中弹,壮烈牺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