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春,男,1918年生于河北省黄骅市羊二庄镇齐庄村,1932年考入盐山县立初级中学第十班学习,1935年毕业。在盐中就读期间他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,阅读进步书籍,接受新知识、新思想,参与了反对当时反动当局和守旧校长的学潮运动。1935年在北平就读期间,参加了“一二·九”动,次年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。1937年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历任连指导员、营教导员、团政治处主任,支队政治部组织科长、一一五师教导一旅政治部组织科长,鲁南军区第一军分区副政委,山东军区第八师政治部主任、华东野战军第三纵队第三野战军二十二军政治部主任、第三野战军特种兵纵队副政委,兼政治部主任、华东军区炮兵政委、中国人民志愿军炮兵指挥所政委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炮兵系政委,炮兵学院副政委,炮兵政治部主任等职。
1961年11月入外交部,先后任驻老挝经济文化代表团副团长,中国首任驻老挝大使,外交部亚洲司司长,中国首任驻土耳其大使,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兼中国首任驻塞舌尔大使,中国驻埃及大使,1982年6月调任外交学院院长(部长级待遇)。1988年起,先后任中国亚非学会副会长,中东学会会长,中国老挝友好会会长等职。1994年10月离休,是全国政协第六、七届委员。1955年被授于少将军衔。曾荣获一级解放勋章,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朝鲜二级国旗勋章、老挝友谊勋章。2007年8月17日因病在北京逝世,享年89岁。
刘春同志病重期间至去世后,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、曾庆红、贺国强、王刚、唐家璇、黄孟复、王芳、吕正操、钱其琛等分别以不同方式表示了慰问与哀悼。